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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订婚的法律效力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量:0

一、订婚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领取了结婚证,才能成为合法夫妻,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所谓的订婚只是男女双方在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先行订立婚约的做法,属于一种民间习惯。订立婚约后的男女双方,如有一方不愿再保持婚约关系,不同意结婚的,只要通知对方即可,既不需要征求对方的意见,也不需要经过任何机关、团体办理解除双方婚约的手续,被通知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对方,强迫对方与其结婚,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二、订婚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三、婚约的解除

  婚约解除不同於失约违反。婚约违反是单方面违反, 而婚约解除则可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解除两种。

  1、双方解除

  是双方同意解除婚约,有无要求损害赔偿,互相言明后就泾渭分明。

  2、单方解除

  则必须根据法律所特别规定的原因,如对方与别人订婚、或者再与别人结婚,即可单方解除婚约。另外,是某方受到「禁治产宣告」,即个人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或与别人通奸发生性关系,此情况则可让另一方考虑进行单方解除。合法的单方解除婚约就不算违反婚约,
无须负法律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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